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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应该严上加严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 李思辉  发布时间:2017-09-19 14:36

     据媒体报道,9月15日起施行的《十堰市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条例》规定,武当山古建筑群的一砖一瓦都将受到法规保护,游客有损害武当山古建筑文物安全的行为,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在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武当山是道家名山,素有“亘古无双胜境,天下第一仙山”的美誉。武当山古建筑群1994年就入选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国之珍宝。近些年,湖北省及十堰市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禁垦、禁牧、禁伐、禁建。此次十堰市专门出台保护条例,不仅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加以更严格约束,而且进一步明确了不得在保护范围内开展有关施工作业,规定更严格、处罚更严厉。

  古建筑保护就应该严格有力。这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对游客行为必须严格约束和规范,避免乱刻乱画破坏文物,防止使用烟火造成古建筑焚毁等。我们常说文物是无价之宝,对无价之宝就该有强有力的保护措施。

  其二,围绕古建筑的开发,地方政府须保持应有的审慎。因为历史渊源、文化地位,武当山一向是资本关注的焦点。武当山的养生、旅游、文化、武术等资源,哪一样都很容易迅速变现,如果不限制开发,一夜之间就会有很多项目拔地而起。但从对古建筑、对世界遗产、对未来负责的角度看,过度开发实际上就是破坏,变味的发展实际上就是损毁。相反,审慎才是保护,不发展才是发展,无为而治才是长远之治。

  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大家都懂,但总有一些地方按捺不住“开发”的冲动。有的地方以“要发展要吃饭”为由,把好端端的古建筑搞得丧失了历史风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显示,我国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76万多处,其中17.77%保存状况较差,约4.4万处文物已经消失。保护文物不容易出成绩,是“潜绩”,文物的破坏或消失却显而易见,一旦产生破坏性后果,就再也无法弥补。

  禁垦、禁牧、禁伐、禁建,近年来武当山看似“无为”,实则有为。特别是,因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武当山遇真宫被就地“飞升”15米,这项保护工作耗资超过两亿元。对此,有人说不值。到底值不值?有关部门以不计代价保护的决心做了回应:文物保护不能用金钱衡量。由此而论,武当山对损害古建筑文物安全的游客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也好,要求不得在保护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也罢,处罚只是手段,确保古建筑不受损害才是目的。古建筑保护,就应该严上加严。

责任编辑:Cultural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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