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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体育设施管理体制,保障社区居民建设权利

来源:中国文化观察网 作者:李娟  发布时间:2016-12-01 10:27

  作者: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文体中心负责人  李娟

 

  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来,我国群众体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社区居民体育的发展水平成为了衡量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而作为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物质载体之一,社区配套体育设施的发展对社区体育事业以及人民群众体育锻炼和健身娱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社区体育设施在管理上仍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为此,如何妥善体育设施管理问题,创新体育设施管理模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建健身需求,成为了我们日常公共文体服务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要完善管理,就要先摸清家底

  许多地区政府谈起对体育设施管理,总是抱着怕麻烦,不愿管理的态度,设施投入后便置之不理,几年下来,不仅管理单位不明确,连投入建设负责单位也无从查询。这种现象并不是个别的某个地区存在的问题,在深圳、在中国都是一种普遍的现象。然而,怕麻烦并不能解决麻烦,只有直面问题,才能探究问题的根源。为了更好的掌握民治辖区体育设施情况,落实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责任,2011年,民治文体中心借着宝安区普查文体设施的东风,对辖区的体育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普查,并将现状归纳整理。通过分析,我们发现目辖区里的体育设施主要存在设施损坏快、老化程度较多,维修经费大,维修周期长,部分责任管理单位无相应的财力支持及日常维护维修,加上部分投入建设负责单位在移交时并为未签署有关管理的协议,导致管理责权不清、出事相互扯皮的现象。

  近年来,群众对增加体育设施呼声日益高涨,尽管新增加的体育设施能够满足群众一时的体育健身需求,缓解一小部分损坏设施的压力,但辖区居民上千万,更新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损坏的速度,只要辖区体育设施一天存在管理单位责权不清晰、管理制度缺失、没有相关专项经费维护等问题,这个隐形炸弹便时刻在我们身边,时刻影响着我们推进文体事业发展的步伐。

  二、完善的制度,是改善管理的关键

  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体育设施的管理也是同样的道理。在多方了解深圳市有关体育设施管理的情况后,结合民治辖区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民治办事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初稿)》,其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了公共体育设施按照“谁安装使用、谁负责管理维护”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责任,落实解决维修责任、资金补贴等问题,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行之有效、操作方便的长效管理维护制度体系。

  (二)明确监管单位和日常管理单位的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和其他受赠单位作为体育设施安装使用日常管理单位,对体育设施进行日常安全检查、维修、卫生消毒等;民治办事处文体中心作为协助民治办事处监管体育设施部门,定期对使用单位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

  (三)要求日常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的台账管理制度、巡查制度、责任保险制度、警示告知制度,以确保日常管理落实到位。

  (四)建立特事特办、快速维修通道制度和针对特殊管理单位进行财政补助制度,减少体育设施管理障碍。

  经多次征求民治办事处党政办、司法所、市政中心等单位的意见,2012年3月30日,《民治办事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正式下发至各单位。

  三、推进制度实现,在摸索中不断前进

  尽管下发了《民治办事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但我们并没有因此而高枕无忧,有鉴于制度容易流于口号,2012年,针对辖区体育设施损坏、老化较多,维修经费大,维修周期长等问题,我们再次向民治办事处递交了公共体育设施维修更换报告,将推进辖区体育设施维修、落实体育设施日常管理单位提上了办事处工作议程,并于12月20日向办事处递交了《民治办事处公共体育设施维修更换请示》。

  针对这次维修行动,我们提出了体育设施维修的“三步走”:

  第一步,尝试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公开招标聘请专业体育公司对辖区损坏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修,并为辖区体育健身路径购买2013年保险和日常维护。

  第二步,民治办事处召开了民治辖区体育健身路径管理工作会议,向各物业小区、股份公司、工作站宣读《民治办事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明确本次维修流程,并下发《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赠与体育设施管理责任合同书》(简称<责任合同书>)。这一步不仅是要明确告知管理单位日常职责,更是进一步完善管理移交手续。

  第三步,办事处与各日常管理单位签署在管理工作会议上,办事处向管理单位下发了《责任合同书》后,办事处聘请的专业体育公司对辖区损坏体育健身路径进行维修跟换。

  2013年1月5日,民治办事处党工委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心递交的请示。在“三步走”的维修方案指导下,目前体育设施日常管理单位已陆续签署了《责任合同书》,办事处聘请的专业体育公司已开始多辖区损坏健身路径进行维修更换。

 

  政府为居民提供公共体育设施,目的是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增强国民体魄,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但我们不能让政府这种好心变成了办坏事,让体育设施成为了居民群众健身的一大安全隐患。作为公共事业管理者,我们要有不怕遇到麻烦的魄力,勇于从麻烦中找出自己工作不足,及时亡羊补牢。

责任编辑:Cultural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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